四川出台24条措施激发消费潜力

    本报讯(记者 赵青)记者4月13日从四川省商务厅获悉,日前,四川省商务厅向全省商务系统印发了《关于做好激发消费潜力稳定经济增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6个“新”、24条举措,助力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力争将疫情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降到最低。

    《通知》指出,要拓展消费载体新空间,重点抓好消费中心培育、特色商圈打造、步行街改造提升、菜(农贸)市场改造、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和商贸古镇建设6项工作;培育升级消费新业态,重点是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发展数字经济、首店经济、小店经济、夜间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开展惠民促销新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条件下,推动消费热起来,经济活起来;发展提质消费新服务,充分释放餐饮消费需求,推动家政、洗染、美发、修理等生活服务企业提质升级;增加商品消费新供给,重点促进汽车等大宗商品和品质商品、绿色产品消费;营造扩大消费新环境,通过畅通城乡流通网络、促进安全放心消费、完善促消费配套政策等,提振消费信心。

    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从短期消费和长期消费、城市消费和农村消费、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大宗消费和新型消费、基本消费和升级消费等多个维度,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不同的措施,对内贸流通领域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促消费工作,积极扩大有效需求,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当前:A2(2020年04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