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亚欣)为进一步加强长城文物保护工作,严厉惩戒破坏文物的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自4月6日起实施。
根据《惩戒办法》,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对刻划、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行为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还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相关人员纳入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并限制其购票参观。
此次出台的《惩戒办法》特别强调,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黑名单”将定期对社会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目前,北京市延庆区文旅局正在研究制定游客信用“黑名单”制度,并建立区内各景区联合惩戒机制,凡有破坏文物等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游客,八达岭长城及延庆其它景区都将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其网上门票预约。这意味着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会被延庆区所有旅游景区拒之门外。
此外,八达岭长城景区也提醒广大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应遵纪守法、文明游览,共同保护珍贵的长城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