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廖巍巍)“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条款,要么接受罚款50元的处罚;要么发朋友圈,集满30个赞可免于处罚。”近日,城管湖北省黄石市铁山中队市容队队长赵华在铁山大道巡逻时,发现一市民违规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他立即上前开展执法活动。
“罚款不是最终目的,我们希望每一位黄石市民能够了解和自觉遵守新《条例》。”赵华介绍,依据《条例》开展执法活动以来,他们已经在黄石市铁山大道上通过发朋友圈集赞的方式,处理了9起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从4月7日黄石依照《条例》试点执法以来,市城管部门已开出255张罚单,开展批评教育、纠正不文明行为2971人次,罚款18200元。
《条例》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方方面面,一些市民习以为常的不文明行为都包括在里面,针对乱丢乱扔、乱牵乱挂、乱贴小广告、乱设广告牌、出店占道经营等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都制定了对应的罚则。
比如,按照《条例》规定,乱丢乱扔最高可处以200元罚款;出店占道经营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泄漏、遗撒的,责令清理路面污染物,并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从事生活垃圾处理的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黄石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一个多月的执法,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显著提高,黄石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得到改善,乱丢乱扔、乱牵乱挂、出店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在减少,城管部门将继续按《条例》开展好执法活动,希望市民多为城管执法出“金点子”,打造路畅、城洁、景美的“最干净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