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头盔用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醒告诫函

    本报讯(记者 赵青)公安部交管局近日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头盔市场需求显著增加,市场价格出现波动。5月22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头盔用品市场销售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成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办理涉及头盔生产、经营等投诉举报,依法严肃处理。

    告诫函中指出,各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严禁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欺诈。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囤积居奇,造成市场供应紧张,扰乱市场秩序。各生产、经营者在自主定价领域,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保持头盔市场正常价格水平,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生产、经营者应加强价格自律,强化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矛盾纠纷。相关行业协会不得组织合谋统一价格、不得限制生产销售数量,组织操纵市场价格或分割市场,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要积极引导经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当前:2版(2020年05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