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桂芳 实习记者 袁矛)为全面推广使用公筷公勺,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提升用餐文明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成都餐饮同业公会、成都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印发了《成都市餐饮业公筷公勺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6月3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规范》从适用范围、制作要求、配置要求、使用要求、消毒卫生、宣传引导、应用推广、实施监督等多个方面对公勺公筷进行了严格要求。《规范》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应100%配备并提供公筷公勺,主动引导宾客使用公筷公勺;公筷公勺必须在规格和颜色上明显区别于自用筷勺,材质应符合GB 4806规定的质量要求;公筷公勺应单独存放,在工作台上应有显著的字样标明公勺公筷摆放处,并标注消毒日期。同时,《规范》提出,将公筷公勺使用情况列入各类先进、示范店评选标准,针对执行不到位的餐饮服务单位,将进行约谈、通报;对拒不配合与整改的单位,将取消其参评各类先进、示范店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