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  胡桂芳)“全面动员,发动全社会参与、全国首创“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规范、坚持奖罚并举,注重教育引导……”11月11日上午,在《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条例》的亮点特色回答了记者提问,并通报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

    《条例》共10章78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及分类收集、转运,分类处理,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成都市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轨道。

    下一步,成都市将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契机,重点推进《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全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实施办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相关项目建设、强化垃圾分类执法联动和社会监督,重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社会责任体系,提升垃圾分类法治水平,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前:B1(2020年11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