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林晅)记者11月18日从四川生态环境厅获悉,四川日前正式印发了《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确定了四川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181项,并将据此加强执法监督,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据了解,《指导目录》是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共有执法事项181项,其中行政处罚166项,行政强制15项,内容涵盖水、大气、土壤、固废、辐射、环评、噪声、生态和综合9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