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若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将被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同时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辽宁省教育厅11月10日制发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明确规定,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同时,还明确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等布置家庭作业。
据悉,辽宁省教育厅要求省内各地各校结合本地实际,对教师作业管理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将其纳入教师工作量。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对各地教育工作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辽宁省还在各地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
(中国教育新闻网 刘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