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矛)12月1日,《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生效实施。《条例》共7章52条,分为总则、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重点聚焦社区发展治理,系统集成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并对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中遇到的共性难题和成都市的特色做法作出制度性规定。
《条例》在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基础上明确了社区发展治理的定义,将党建引领、以人为本、法治保障、协商共治、共建共享作为基本原则。
《条例》完善了社区发展治理制度体系。设“社区发展”专章,对社区形态改善、业态提升、生态优化、文态塑造进行规范。设“社区治理”专章,构建“自治、法治、德治、共治、智治、综治”的社区治理体系,对物业管理区域治理、院落治理等重难点问题作了专门回应,将本次疫情防控中社区和物业小区的防控作用总结固化为立法规范。设“社区服务”专章,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生活服务、特色项目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的社区服务体系,对培育社会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发展治理作出专门规定。
《条例》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社区发展治理相关的工作保障、资金保障、人力资源保障、专家智库保障机制。对依法落实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社区减负、严格开展考核评议等监督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反信息公开义务和减负规定的责任予以明确;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