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门源:“五星”理念铸魂育人 文明甘泉浸润心田
林洛

 

    近年来,青海省门源县坚持把“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工程、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农牧民文明素质的细胞工程、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亮点工程,逐步使“五星”理念(即爱党爱国、勤劳奉献、诚信守法、团结风尚、卫生整洁)成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促进了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提升,持续深化了“文明门源”建设。五年来,全县共创评“五星级文明户”19789户、“五星级文明标兵户”354户。

    健全机制,高标准推进创建。门源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专题会议等进行研究部署,县、乡依次成立“一把手”领导机制,提升思想认识,强化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创建目标和路径,确保创建工作有效落实。出台了《门源县“五星级文明户”创建管理办法(暂行)》等规范性文件,坚持“自下而上、群众参与、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的原则,严格按照“群众自评—群众互评—群众投票—村(社区)审核—乡镇考评—张榜公示—公开授星”的基本程序开展创评。在县域内主要媒体开设主题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和创评标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五星级文明标兵户”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激励,整合16个行业部门的职能优势,制定印发了《门源县“五星级文明户”“五星级文明标兵户”奖励办法》,从信贷、就医、通信、旅游等方面定制优待举措22项。

    丰富载体,高质量推进创建。在县城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牌300余块,制作市民文明行为“十要十不要”动漫、印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营造浓厚氛围。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组建模拟法庭,开展“法德大舞台”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1+2+N”等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崇德向善、尊法守法。以加强道德实践和文明养成为出发点,印发执行《门源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及关爱管理办法》,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好婆婆、好儿媳等评选活动,推广建立善行义举榜,先后选树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乡村好青年、全国文明家庭各1人(户),省、州级道德模范5人(次),县级道德模范53人、“最美”青少年72名等。

    拓展外延,高格局推进创建。门源加快媒体融合发展步伐,全面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编印《乡村振兴·文明底色》《同心向党·爱我家乡》宣传册9.3万册。开展党的惠民政策宣讲巡演活动,以“爱党爱国爱门源”为主题,陆续开展征文、绘画书法摄影展、农牧民歌咏比赛、“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美德乡村”等活动。通过推动移风易俗,切实刹住了农牧区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陈规陋习。苏吉滩乡、泉口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先后有8个村获评“海北最美乡村”,24个村获评“全州美德乡村”。

 

当前:B2(2020年12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