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0年成功荣膺全国文明城市,荣获2020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提高政治站位
履行主体责任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钥匙”“指南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市委常委会先后多次听取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坚持和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争取专门机构编制,设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及时出台《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印发《西宁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从人员、机构和法治层面保障和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巩固创建成果
擦亮金字招牌
坚持“创建为民惠民利民”理念、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强化督查问责,对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持续实施领导包片、联席会议、模拟测评、社区联点、常态督查等制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统筹推进国家森林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水生态文明示范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形成“一城抓总、多城联创”工作合力。
组建了义务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创建文明城市微信群“随手拍”的作用,每天反馈问题约30多条,下发《督办通知》43期,持续有效推动创建工作常态长效。
紧盯群众需求
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8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民生,“清洁西宁”成为城市新名片,市民中心成为国内一流的综合性办事服务平台,从“医联体”迈向“健共体”入选全国医改“十大新举措”,169个中央厨房、爱老幸福食堂和助餐点惠及20万老年人,新增38所城乡普惠性幼儿园,免费、低收费开放22个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在全省率先启动文化惠民卡试点,“10分钟体育健身圈”“15分钟生活圈”提档升级,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厚植道德沃土
发挥榜样力量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推选宣传,3人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名青年荣获2020年“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称号,3个家庭荣获全国文明家庭,7户家庭荣获全国“抗疫最美家庭”和青海省“战疫最美家庭”殊荣,3个集体和个人入选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推选市级以上文明单位471家,文明村镇152个,文明校园168个,“五星级文明户”27万户,绿色家庭200户。
打造实践阵地
激活源头活水
按照市委先行试点、同步开展的要求,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试点建设工作,全市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部完成挂牌,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1137个,覆盖率达98%。强化队伍建设,在市级层面建立了理论宣讲等专业志愿者服务队17支,成立志愿者队伍3046支,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达13.4%。通过“你点我供”的模式,开展理论宣讲、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活动1.74万场次,群众点单3220个、群众评单满意度达99.9%。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文化科技卫生等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三下乡”和“文化进万家”活动。
推进移风易俗
培育文明乡风
认真落实西宁市《关于开展移风易俗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内容、特色、效果等层面不断探索,在农村着力推动形成新风尚。在全市持续打造了111个以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各县区因地制宜,均制定了《农村红白喜事礼俗参照标准》,西宁市妇联、市文明办等单位为11对城乡新人举办了集体婚礼。目前全市100%的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了“四会”,涌现出了一批低价彩礼、简办红白事的先进典型,婚事新办风尚渐显,丧事简办蔚然成风,为乡村振兴注入文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