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六抓六重”将“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引向深入
林洛

    自2015年启动“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以来,青海省西宁市不断探索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扎实有效、规范有序地推动创建工作。六年来,“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已经成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细胞工程”“基础工程”,全市上下形成了家家参与创建、户户争创“五星”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五星级文明户”27.06万户,创建率达到41.4%。

    抓机制  重推动

    强化制度保障

    西宁市委高度重视“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全市“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由市文明委指导协调,各县区党委统一部署,乡镇(街道)、社区组织实施的创建工作机制。

    同时,将“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等相结合,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结合,使“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成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培育良好社会风气、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有力举措。

    抓试点  重示范

    精心部署工作

    西宁市把“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立足市情实际、加强调查摸底、精心谋划部署,科学选树“五星级文明户”示范点,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评选机制和奖励机制。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确定了60个“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示范点,3.3万户“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示范户。按照5个“星”创建标准,探索工作方法,动员辖区居民自觉参与创建“五星级文明户”,从而带动全市“五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全面开展。

    抓标准  重规范

    提升创建水平

    西宁市围绕“爱党爱国、诚信守法、勤劳奉献、团结风尚、卫生整洁”五个方面,引导群众“争星、创星”。同时,将各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评选与“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相挂钩,规定各级文明家庭必须从“五星级文明户”中推荐产生。各县区认真研究制定完善“五星级文明户”评比条件及考核细则,建立健全“五星级文明户”张榜公示、上门挂牌、动态摘星等制度。城西区将评比条件和考核细则具体细化为五大项41条,并对其内容赋予了相应的分值进行量化考核,增强了创建评选的规范性。

    抓激励 重实效

    深入推动创建

    西宁市通过政策优惠、扶持、表彰等形式,让群众切身感受到道德养成对改善生活起到的深远作用,引导群众从“要我创”转变为“我想创”“我要创”。

    各县区结合实际,推出了一系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奖励措施。如,大通县开展了“文明信用工程”,“五星级文明户”家庭可在大通农商行申报“文明信用户”并对其资产评估后可授予3万元-100万元不等的文明信用贷款。城北区从评选出的“五星级文明户”中再评出部分家庭作为“标兵户”进行表彰奖励。

   抓典型  重引领

    取得丰硕成果

    西宁市联合多部门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廉洁家庭”等创建活动,全市有4户家庭荣获“全国文明家庭”、12户家庭荣获“省级文明家庭”,评选出全国“最美家庭”16户、青海省“最美家庭”200户,西宁市“最美家庭”100户等。

    同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评选表彰了“全国抗疫最美家庭”2户、“省级抗疫最美家庭”5户、“市级抗疫最美家庭”100户。通过各类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全市上下形成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抓宣传  重引导

    强化氛围营造

    西宁市通过网络平台展播“五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创评活动宣传微视频,编演“青海花儿”、快板等地方特色曲艺和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品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活动。

    指导市属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编印《文明花开幸福城——西宁市“五星级文明户”事迹汇编》《家和万事兴》《家训家规家事》等家庭故事汇丛书,举办文明家庭成果展示、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交流会等,广泛播撒文明火种、处处盛开文明之花。

当前:B2(2021年02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