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创新点和亮点诸多,于3月1日正式实施——
增设优待,激励志愿者勇往直前
本报记者  袁矛

 

    奖励优待、优先聘用、购买保险……自3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称新版《条例》)正式实施,将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志愿服务,更好地推动北京志愿服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推进城市管理。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以法治的方式对志愿服务加以引导和规范,不仅是新时代北京日新月异发展所面临的新课题新要求,更是北京主动顺应形势,与时俱进、主动作为的重要体现,展现了北京对文明善治的不懈追求。

    新版《条例》不仅会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还将为全国其他城市志愿服务立法建制提供新样本。

    与时俱进

    依法规范增强实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北京市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在抗击疫情、社区建设、扶贫济困、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援等领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创新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版《条例》的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规范和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最新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与时俱进、满足当下实践的主动担当,将为2022年北京举办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促进、规范全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与2007年出台的旧版《条例》相比,新版《条例》有哪些改变或调整?“旧版《条例》共32条,未分章节;新版《条例》共六章50条,包括总则、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曾先后参与过旧版和新版《条例》立法工作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副会长莫于川介绍,此次修法的创新点和亮点诸多,不仅是条款数明显增加,而且原有的32条中约九成以上的条款均有所改变或调整,有的是增加要素,有的条例被拆分等。新版《条例》框架结构变化大,分章的结构更加符合立法规律和法律制度的内在要求,有助于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同时,新版《条例》对志愿服务谁来做、谁来管、如何管都进行了明确,便于学习理解和贯彻实施。

    此外,新版《条例》还纳入了一些与时俱进的内容,并更加专业化、精细化、人性化和高效化。例如,对于未成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新版《条例》明确,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与其年龄、智力、身心健康状况相适应。

    增设优待

    解志愿者后顾之忧

    多年来,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志愿者因意外事故发生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新版《条例》增加了至少5条以上的条款,从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告知、必要的知识技能培训、造成损失损害时如何求助、抚恤资金来源等多方面,强化了对志愿者的激励,并从物质、经济、体制等各方面对志愿服务促进措施进行完善和细化。

    新版《条例》补充完善了激励保障的内容,包括奖励、补贴、时间储蓄、社区回馈,以及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等。同时明确,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在有需要时有权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同时,新版《条例》还规定,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支出交通、食宿、通信等必要费用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志愿服务组织应当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等条件;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可以提供交通、食宿、通信等保障;确需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就可能发生的人身危险和相应的防范措施向志愿者作出必要的告知和说明,并事先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此外,新版《条例》还鼓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为在志愿服务中权益受到损害的志愿者,无偿提供各类法律服务;鼓励有关单位和社区开放公共资源,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等等。

    新版《条例》的这些相关规定,为志愿者解除了后顾之忧,有利于避免志愿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将凝聚更多的志愿力量投入到蓬勃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当中去,推动全市志愿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立法建制

    全面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志愿服务是社会发展的衡量尺度,是城市文明程度的判定指标之一。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其蓬勃开展的志愿服务更是展示首都精神风貌的亮丽风景线。

    新版《条例》以举办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为契机,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超大城市基层治理的特点,将具有首都特色的志愿服务经验做法提升并固化,突出了首都志愿服务活动的鲜明特色: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站等形式,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机制,规定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的工作职责和主要内容;明确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协调保障机制和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应急志愿服务、外语志愿服务协调保障机制;明确设立志愿服务站,构建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平台。

    新版《条例》还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收集、分析辖区内志愿服务需求,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完善志愿者注册、服务记录、出具证明等工作,引导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辖区单位等社会力量开展社区治理、便民服务、养老助残、扶贫济困、平安建设、矛盾调解、环境卫生、疫情防控、垃圾分类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推动居民、村民通过志愿服务方式开展自助、互助。

    “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将新版《条例》转化为政府、社会、广大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共同的有效遵循。”首都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并将有序开展新版《条例》的学习、解读、培训等系列活动,鼓励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大家谈”,推动新版《条例》巡讲进基层、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首都文明办还将制作推出一批公益广告和海报进行宣传推广,并将完善社区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组织、服务、保障等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志愿服务常态化。

当前:2版(2021年03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