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兰州发布三年行动计划

 

    本报讯(李晓霞)3月21日,兰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兰州市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对巩固深化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等作出具体安排。《计划》强调,要以入选全国文明城市为新起点,强基固本,补短强弱,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完善机制,全面提升,加强文明城市“网格化、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建设精致兰州,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

    《计划》要求,重点实施文明城市建设十四大巩固提升行动,这十四大巩固提升行动包含了41项具体任务。十四大巩固提升行动分别为理想信念教育提升行动、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诚信建设提升行动、法治建设提升行动、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城市管理提升行动、生态城市建设提升行动、窗口服务提升行动、文明出行提升行动、人民生活品质提升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行动、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升行动、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

当前:B1(2021年03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