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志愿服务大有可为
郑华

 

    “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志愿者的身影已遍布许多城市的各个角落,成为一些城市的亮丽风景。近年来,人人争做志愿者、处处服务为他人的良好风尚为许多城市的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反映了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要求。当前,我国已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许多城市大力推进志愿服务,涌现出了“时间银行”“爱心存折”等有益探索。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扶弱帮困、支教助学等实践活动,对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增强社会治理效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志愿服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新形势下,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志愿服务的支撑。开展志愿服务,对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作用。志愿者不求物质回报、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行动,用爱心和善举温暖需要帮助的人,不仅传达着“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更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实质性体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弘扬志愿精神,对引领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大有益处。

    志愿服务是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重要渠道。作为促进各项社会工作、推进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志愿服务注重融入日常生活,因而与人们的生产生活、交流交往密切相关。公民道德素质和价值观建设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而志愿服务正是一个“双赢”的过程:既助人,使服务对象受益,也自助,即志愿者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其个人的道德品质、综合能力也会得到提升。

    当然,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还需依靠各方合力和制度保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为志愿者提供安全、医疗、交通、通信等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志愿者行为的认定、鼓励和支持,才能吸引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让志愿服务大有可为,使之成为城市发展的动力源泉。

当前:B3(2021年04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