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发布《“反对浪费” “公筷公勺”餐饮文明导则》

 

    本报讯(甬上)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文明办《关于印发“反对浪费”“公筷公勺”餐饮文明指数测评指标(试行)的通知》,近日,宁波市文明办发布《“反对浪费”“公筷公勺”餐饮文明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全力推进宁波市“制止餐饮浪费”和推广使用“公筷公勺”行动。

    《导则》主要针对宾馆饭店、大中型餐饮店、小型餐饮店、机关食堂、事业单位食堂、国企食堂、大学食堂、中小学食堂共8类场所制定,每一类场所需要达到包含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文明餐桌标语、公筷公勺配备使用、文明用餐引导等9方面的相关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形成常态化格局的当下,《导则》的发布将有利于各类场所遵照实施,培养公众良好的用餐习惯,提升使用公筷公勺的意识,进一步降低食源性疾病传播的概率。

    目前,宁波市“反对餐饮浪费”“使用公筷公勺”氛围浓厚。在大部分酒店、饭店等餐饮场所,“公筷公勺”“节约用餐”“光盘行动”等宣传标语、公益广告随处可见,工作人员会主动引导顾客文明用餐、吃多少点多少;一些餐厅4人以上餐桌的公筷公勺配备率达到100%。不少点位在文明餐桌行动中的做法也可圈可点:宁波海曙区第二医院食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宁波大学食堂半份菜、小份菜等配备到位;广济中心小学食堂的墙面上贴满了小学生们亲手绘制的文明餐桌公益广告,戴有“文明就餐督导员”袖标的食堂工作人员亲切地提醒孩子们尽量做到“光盘”,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当前:3版(2021年09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