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高质量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薛克  刘少伟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是山西省今年推进乡村振兴的“头号工程”。3月底以来,吕梁市抢抓宝贵机遇,乘势而上、合力攻坚,以“创则必优,创则必成”的信念,精心实施,全力创建100个高质量、高水平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吕梁市计划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100个。其中20个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包括乡村振兴示范村14个、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5个、数字乡村建设示范村1个;80个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其中每个县(市、区)创建1个数字乡村建设示范村,10月底全部完成。

    吕梁市着眼于创建一批具有吕梁特色的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示范村,结合实际制定了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指标,从特色产业发展兴旺、村庄美丽生态宜居、弘扬美德乡风文明、党建引领治理有效、收入稳定生活富裕、社会事业发展有力六方面,制定了共31项100小项创建标准,其中刚性指标80项、弹性指标20项,为高质量打造吕梁乡村振兴样板村奠定坚实基础。

    各县(市、区)深刻认识“头号工程”的重大意义,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实行县级领导包联,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实打实快起来、动起来、干起来。积极聘请熟知“三农”、有乡村规划落地经验、懂农村产业规划的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示范村创建专业规划设计方案。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全程精准管控。除20个省级示范村按省规定补助标准执行外,80个市级示范村在市级拿出衔接资金予以专门补助的基础上,由各地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力争以有力的资金保障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创建项目如期完成。

    为确保抓实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过程管控,吕梁市以《山西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过程管控评价主要参考指标》确定的18项评判指标为标准,对示范创建过程中的推进部署、规划设计、项目入库、手续办结、配套资金、项目开工、督查指导、管护机制、宣传报道9项内容进行赋分评价,并按照每月中旬、月底的双周调度形式,对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及时进行汇总评价和综合排队,推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创建氛围,各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力争6月底前明确所有创建工程项目的产权归属、管护主体、责任单位和后续经费保障,10月底全面完工。

当前:B1(2022年04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