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首批316名文明交通劝导员上岗


    本报讯(乐文)为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交通行为,全面营造畅通、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近期,乐山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街道办等5个街道办招聘了第一批316名文明交通劝导员,助力乐山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0月16日,乐山公安交警部门分五批次在中心城区电信广场、沫若广场、共和社区、翡翠社区、乐山大佛景区,围绕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职责、上岗值勤应注意事项等内容,对316名新上岗的文明交通劝导员进行集中培训。

    据悉,文明交通劝导员在交通协管中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执法交警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劝阻道路路口、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闯红灯、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对非机动车随意停放、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以及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不上牌照、随意横穿道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对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道路、翻越交通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自10月17日起,316名文明交通劝导员头戴小红帽、身着红马甲、手持劝导旗,在中心城区156个路口路段,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提高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传播正能量,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当前:B3(2022年10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