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在师范生培养共性要求基础上,切实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为国家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造就一批“四有”好老师。

    《通知》以“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得发展”为目标,以培养为核心关切,一是突出“优师”特质,从理想信念、师德涵养、报国情怀等方面坚定从教之志,从专业知识基础、教书育人能力等维度明确核心要求,突出服务欠发达地区教育振兴的主动性、适应度与胜任力。二是坚持实践导向,基于已有工作经验,着眼回应现实需要、解决实际问题、推广优秀经验、提升培养效果,提出目标明确、路径清晰、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规范人才培养实践,推动育人质量提升。三是强调协同推进,从培养主体、培养内容、培养方式等多维角度,以及校内整合优质资源、校外加强横向联系、职前职后贯通发展、部门合作强化保障等不同层面,强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说,《通知》有四大亮点,一是围绕“定向”,服务乡村教育振兴突出培养特色。在培养目标中突出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优秀教师的特色定位,毕业要求中强调定向地区从教所需专业能力,并在培养过程中落实。二是聚焦“优秀”,构建系统课程体系提升专业能力。围绕“四有”好老师培养目标,全面构建通识教育、专业(领域)教育、教师教育深度融合的“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课程体系,实行覆盖城乡两种教学环境的“双实践”制度,从师德践行、教学实践、综合育人、自主发展四方面提升教书育人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帮扶与激励并重确保培养质量。培养院校要选聘专人负责,加强“优师计划”教育教学组织、学习质量监测,以及个性化学业指导。通过开设高阶课程、支持交流访学、设置研究课题、举办教学竞赛、设立专项奖学金等创新机制,激发学习动能。四是深化协同,多方合作全面全程加强培养。提出健全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教师发展机构之间“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鼓励师范院校与其他教学、科研、科普单位、产业园区等协同合作,按需培养教师人才。校地协同建立毕业生职后发展档案,跟踪支持“优师计划”毕业生专业发展。

    (《中国教育报》 师闻)

当前:未成年人1版(2022年10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