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扮鬼”不可取

◎ 舒爱民

    近日,一起“男子高速戴恐怖面具”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8月27日,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针对网传“长深高速有人戴恐怖面具惊吓过路车辆”事件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经查,涉事人员为副驾驶乘客,系杭州萧山区某校外籍老师Hugo(男,42岁)。8月24日,其搭乘朋友车辆时,在随身携带包内翻找零食时看到面具,后拿出把玩佩戴,被同向行驶的其他车上人员看见,并用手机拍摄视频。双方车辆同向并车行驶约9秒,其间未发现双方有言语交流及其他异常行为。

    此行为尽管未造成后果,但鉴于可能影响行车安全,公安机关迅速查找到该涉事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高速公路绝非娱乐舞台。车辆高速行驶,分秒之差便是生死之别,司机的每一次操作都关乎车内车外人员的安危。乘客戴恐怖面具,如同在火药桶旁玩火。对高速公路上其他车辆的司机来说,突如其来的恐怖面具,可能会让他们本能地急刹、猛打方向盘,轻则引发追尾、剐蹭,重则可能导致车毁人亡。即便此次事件未酿成事故,但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乘客在乘坐车辆时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干扰驾驶员的正常驾驶,有义务保护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戴恐怖面具的行为,暴露了部分人安全意识的淡薄与责任感的缺失。这种行为若被效仿,将形成恶劣示范。当更多人将公共交通道路视为“娱乐场”,交通安全将陷入巨大风险。

    文明行车,要杜绝危险举动。维护高速公路安全需要多管齐下。一方面,执法部门需要加强普法教育与警示宣传,让公众深刻认识到,任何“恶作剧”都可能成为恶果的导火索;另一方面,应对类似行为依法从重惩处,绝不姑息,而非批评教育了事。此外,可借助科技手段,如智能监控等对异常行为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将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

    更重要的是,每个交通参与者都应提升安全意识:公共安全无小事,高速公路的驾乘行为容不得半分侥幸。唯有敬畏规则、严守底线,才能让道路成为通途而非险途,让每一次出行都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