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批预制菜省级地方标准 明确产品需标示“预制菜”

    今年1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两项广东省地方标准:《预制菜术语及分类》(标准号为DB44/T 2603—2025)及《粤菜预制菜包装标识通用要求》(标准号为DB44/T 2602—2025)。两项标准由广东省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下称“质标所”)王旭研究员及其团队制定。

    《预制菜术语及分类》是首个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明确了预制菜定义和范围后制定发布的地方性标准文件。该文件中预制菜的定义不仅涵盖了主要原料和预加工方式,也明确了其为预包装菜肴产品,并规范了一系列预制菜相关术语。

    “标准注重清晰性和广泛性,采用原料组成类型、主要原料品种、产品食用方式等多种分类方式,涵盖不同类型的预制菜,如主要原料型预制菜、复合型原料预制菜;肉制品、水产制品、蛋制品、果蔬制品。清晰划分每类预制菜术语的含义和范围,避免预制菜术语的混淆和误解。”质标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标准着重参考了“粤菜”相关地方标准,将“煲”“浸”“啫”等粤菜特色烹饪工艺纳入标准内。

    《粤菜预制菜包装标识通用要求》是全国首个以预制菜为标准化对象制定的包装标识地方标准。该标准要求在产品名称上标示“预制菜”或“预制菜肴”,并且要求预制菜产品名称中提及的某种原料或成分应标示该种原料或成分的投料量或其在成品中的含量;标准还要求标注食用/烹饪方法,确保消费者能够按照最佳方式准备食物,从而获得最佳的口感和风味,通过提供详尽的食用和烹饪指导,减少消费者因误解产品信息而产生的投诉,同时提升品牌形象和消费者信任。

    据悉,作为全国预制菜产值第一大省,广东已出台8项预制菜省级地方标准。 (据《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