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也当遵循“谦抑原则”
王海银

 

    让人喜欢被教育是件不容易的事,首先,你得有令对方佩服的学识。其次,你所说的道理(知识)必须恰好是对方所缺失、所需要、感兴趣,并且能够理解和接受的,四者缺一不可。然后,你还要把握好时机,如果对方心里正烦,或者正在思考其他问题,就会将你的教育视为添堵、扰乱。

    有一次,我带着孩子去爬山,刚爬了不到半小时,妻子就喊累了,我立即抓住机会教育孩子说:“你妈逛商店,四五个小时都不嫌累;父亲正好相反,逛商店一个小时都受不了,爬山四五个小时都能坚持下来。可见兴趣是多么重要,你要设法培养学习兴趣……”我正在为自己一席富有哲理的话而得意时,没想到孩子却打断我的话说:“烦不烦呀?累了一周,好不容易出来放松放松,你又讲这些大道理!”

    确实,批评教育过多,也会带来副作用。法学上有个术语,叫谦抑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是说没有十分的必要,不宜制定法律。笔者以为,教育也当遵循谦抑原则,非万不得已,不要对他人施教。一种道理(知识、技能),只要是被教育者能够通过自身的学习、探索获得,且试错成本不是很高,就应该让其自主地去学习、探索,而不要将答案直接告知。

    父母不能永远守护在孩子身边,害怕孩子犯错,凡事都要耳提面命,虽然可以避免犯错误,但也剥夺了孩子从自主探索中吸取经验、教训的机会。在人生道路上,如果父母总怕孩子走错路,去什么地方都要领着,孩子就可能会丧失辨别道路和方向的能力,一旦没有了父母引领,就可能会不知所措或者误入歧途。

    尤其要指出的是,如果父母总是“遇物则诲”,无休止地唠叨,令孩子烦不胜烦,孩子就会对父母敬而远之,关上自己的心扉,不愿意与父母相处和沟通,那问题就更严重了。

当前:6版(2023年07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