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人。这行字像一串风铃,在心底叮咚作响。不是怦然心动的喜欢,是那种想要把整片晚霞装进口袋的欢喜,像舔到云朵味的棉花糖。
我喜欢一个人去露台侍弄花草。指尖沾着湿润的泥土,恍惚回到儿时在江南旧宅的清晨。那时的天井里,母亲总说:“种花是人与天地说悄悄话。”如今我懂了,独处时最宜说这种私语——不需要向谁解释为什么种满白桔梗,也不用掩饰对着墙根青苔发笑的傻气。
我喜欢一个人站在庭院里看书。《陶庵梦忆》已经泛黄,纸页沙沙作响,“独往湖心亭看雪”一行字落进眼里,像雪粒子砸在青石板上。忽然明白古人为何要“独与天地精神往来”。阳光透过玻璃窗,在书架上跳跃,尘埃在光束中起舞,写书人似就在那端与我们对坐,沉默却胜过万语千言。
我喜欢一个人漫步湖岸边。在梧桐影子里找时光的刻度,看晚霞给云朵镶金边,数掠过屋檐的第27只归鸟……那些总是被忽略的日常碎片成了我藏在口袋里的诗。真正的自由,是允许自己虚度这些光阴。我在这些悠然里品读着生命的诗意。
我喜欢一个人在书房写作。文字是我与世界的对话,也是我与自己的对话。台灯圈出温柔的结界,键盘声惊醒了沉睡的茶汤。把白天的碎碎念敲成文档,才发现孤独原来是颗水晶球——越安静,越看得清里面流转的万千星辰。那些看似孤独的时刻,恰恰是最丰盈的时刻。至此,才懂得古人所谓“寂寞之道”,原是要在独处时与万千魂灵促膝长谈。
我喜欢一个人,像拆开礼盒的孩童,遇见内心最澄澈的倒影。
我喜欢一个人,像推开任意门的旅人,窥见人间千万种活法。
我喜欢一个人,像触摸星轨的诗人,读懂时光褶皱里的密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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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在辋川别业栽辛夷花,苏轼在承天寺踏竹柏影,张岱在湖心亭饮三大白……皆是以独处酿就的永恒。如今我守着这方寸天地,忽然懂得陶渊明“欲辨已忘言”的真意——有些自在,原是说不得的。
一个人,应是一件青花瓷。素胚裹着混沌的胎骨,在窑火里褪尽浮尘,匠人永远无法预知高温窑变后的最终形态。那些晕散的墨色、氤氲的纹样,要经历1280度的涅槃才能定格为永恒。真正的生命律动不在夺目的釉面,而在钴料穿越釉层时留下的隐秘轨迹。
我喜欢一个人,喜欢那些未说出口的思念、未曾实现的理想、未被理解的孤独,恰似釉下永远流动的云气纹——生命的重量,恰在于将万千气象收敛于方寸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