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微信公众号报道,近日,一位视障博主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其携带导盲犬入住某连锁酒店深圳一门店时遭拒。在警方及酒店前台协调下,博主被安排至附近其他酒店入住。相关话题登上热搜。5月4日凌晨,涉事门店发布了道歉公告。目前,该门店已设置为导盲犬可入住的状态。
编辑点评:导盲犬是视障人士的“眼睛”,可协助他们躲避障碍、安全出行,保障视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提出:“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等服务犬提供便利。”酒店具有开放性、公共性和服务性,被广泛认定为公共场所,所以,酒店应该允许视障人士携带导盲犬入住。
这一导盲犬被拒绝入内的现象背后,反映了涉事门店对无障碍理念的认知不足。很多人,包括一些公共设施的工作人员,缺乏分辨导盲犬与普通犬类的能力。要想真正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破除法律、制度障碍,更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普及活动,破除观念障碍,消除更伤人心的无形障碍。比如,可以通过媒体科普与互动活动,让人们了解导盲犬的专业性和重要性,理解工作犬和普通的宠物犬的区别,缓解恐惧与误解;同时,借助体验活动和公益宣传,让更多人认识到无障碍服务不仅是帮助残障人士,更是构建包容社会的重要一环。(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