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摆摊得每月上交一条芙蓉王?近日,媒体报道郑州经开区八大街地铁口附近有人向摊贩收取香烟,并称收取后统一交给城管,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后,经郑州经开区联合调查组核实,经开区明湖办事处涉事人员袁某某,涉嫌授意个别夜市商贩,向其他夜市商贩收取香烟,已被停职;对其他涉事人员,将根据深入调查情况,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事件引发公众对基层治理、权力监督和城市文明建设的深入思考,一条香烟看似“小事”,损害的却是夜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城市文明的公信力。城市文明的高度,从来不在于楼宇多高、马路多宽,而在于对民生需求的回应是否有温度,对权力运行的规范是否有力度。治理之要,莫先于公。公生明,廉生威。遏制基层“微腐败”,需要织密制度监督的“笼子”,让基层治理回归“为民服务”的本质,更重要的是,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在城市管理中下足“绣花功夫”,让“烟火气”与“文明范”共生共荣。
权力任性的歪风必须刹住
◎ 孔德淇
在“夜经济”如火如荼的当下,夜市本应是商贩们辛勤经营、市民们惬意享受的所在,却出现如此荒唐的“潜规则”——每月上交一条芙蓉王,才能换取摆摊经营的“平安符”,否则就可能面临各种阻碍。这不仅是对公平市场秩序的践踏,也是对法治尊严的挑衅。作为办事处工作人员,涉事者袁某某手握一定的管理权力,却将其当作徇私牟利的工具,这种行为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这起事件,不禁让人联想到曾经曝光的各类基层权力寻租乱象。从某地城管“按秤收费”,到某地协管员“扫码收红包”,再到如今的“收烟保平安”,微权力腐败呈现出隐蔽化、多样化的趋势。
“袁某某”们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张胆地索拿卡要,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在一些地方的基层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缺乏有效监督,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而执法过程透明度不足,群众难以察觉隐蔽的利益输送,即便发现也缺乏便捷、有效的举报途径,导致微权力逐渐脱离约束。以摊贩“二传手”收烟为例,这种“代理人”式的腐败,利用了监管的漏洞,让违法者得以“隐身”。
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仅仅停职涉事人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从制度建设、思想教育等多维度发力。有关部门既要扎紧监督问责的“笼子”,完善基层执法流程,明确权责边界,加强内部监督;也要构建执法全过程记录、公开机制,激活群众监督力量。此外,应将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基层队伍建设的必修课,提升基层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服务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使其深刻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福祉,而不是满足个人私欲。
城市的“烟火气”是民生温度的体现和经济活力的象征,不应被权力的“乌烟瘴气”所污染。我们要坚决刹住权力任性的歪风,让夜市回归本真,让城市的烟火气更加绚烂。
基层治理不能困在一条烟里
王志顺
近年来,各地不断丰富夜市经济形式,为消费增添了活力,也点燃了城市“烟火气”。然而,政策善意在此次事件中被异化——摊贩合法经营的资格,竟成了少数执法人员眼中的“摇钱树”。一条芙蓉王香烟看似价值不高,却无形中抬高了底层民众的生存门槛。更值得警惕的是,当“交钱保平安”成为潜规则,市场公平性便被彻底践踏,这不仅消解了政策红利,更侵蚀了政府推动夜市经济的公信力。
这一现象的背后,暴露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失效的深层矛盾。从多地曝光的类似乱象看,基层执法人员利用自由裁量权进行灰色交易已不是偶发。城管部门对夜市管理的标准缺乏量化规定,何时查处、如何处罚往往依赖执法人员的主观判断,这种模糊性为权力变现提供了温床——袁某某仅需暗示“不交烟可能被重点检查”,便足以形成威慑。而上级部门偏重“结果考核”却忽视“过程监督”的管理模式,使得此类行为长期游离于监管盲区。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基层单位将罚款、收费默认为“创收手段”,形成“养鱼执法”的恶性循环,个别执法人员甚至与商贩结成利益同盟,通过“保护费”实现权力与生存的双向捆绑。
杜绝此类现象,显然不能止步于对袁某某的个案追责。官方“从严从快处理”的表态虽展现了纠错姿态,但若缺乏制度性反思,难免陷入“曝光一起、查处一起”的被动循环。笔者认为,构建“堵漏洞、强监督、转机制”的三维治理框架势在必行:通过公开夜市摊位的申请条件、检查频次等细则,用“清单式管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在执法现场推行记录仪数据实时上传、监控设备全覆盖等技术手段,降低人为干预的可能性;更需从根本上重塑执法逻辑,扎实保障基层经费,将“摊贩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倒逼执法人员从“创收者”回归“服务者”角色。唯有切断权力与利益的隐形勾连,才能打破“交钱换生存”的扭曲生态。
此次事件折射出的,更是城市化进程中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夜市经济作为城市“烟火气”的载体,本应在秩序与活力间找到平衡,但若缺乏制度护航,便可能沦为权力滥用的灰色地带。郑州此事为所有城市敲响警钟:推动“夜经济”不能仅靠政策善意,更需配套以透明的规则、刚性的约束与有效的权力制衡。
“每月上交一条芙蓉王”的反思
◎ 王军荣
当下,发展夜市经济已成为各城市重要的民生大事。从政策扶持到服务优化,各地都在想方设法助力摊贩顺利经营,推动当地夜市经济繁荣发展。然而,“每月上交一条芙蓉王”的乱象,无疑是对夜市经济的严重破坏。对于“吃拿卡要”这类行为,不仅老百姓深恶痛绝,各地政府也始终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此类事件仍时有发生,这不得不引人深思。
“每月上交一条芙蓉王”事件的出现,一方面与部分基层干部缺乏为人民服务意识密切相关。这些人心中只想着如何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搞“创收”,即便明知存在风险,仍妄图通过推出“代理人”来规避责任,其想法不可谓不“精明”,行为不可谓不恶劣。另一方面,这也暴露出基层权力监督的薄弱。当监督机制无法有效发挥作用时,权力极易脱离正轨,“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就会成为常态。再小的权力,也可能成为寻租的工具。
发展夜市经济,不仅需要完善相关制度、给予摊贩更多关怀,更要重视对夜市管理人员的管理。这些管理人员本应是服务摊贩、推动夜市经济发展的助力,然而部分人却将其当作谋私的跳板。因此,当地职能部门在人员选拔时必须严格把关,并非所有人都适合从事夜市管理工作。尤其是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必须端正,要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同时,强化监督工作刻不容缓,既要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也要做好预防工作,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交烟保平安”的思维,充满了“山大王”式的野蛮与霸道。这也警示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市场规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摊贩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必须坚决杜绝权力寻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刻反思“每月上交一条芙蓉王”事件,是为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只有铲除滋生乱象的土壤,堵住制度漏洞,纠正治理偏差,才能让夜市经济蓬勃发展,让城市的烟火气真正温暖人心。

“要挟” 蒋跃新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