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青评论”微信公众号报道,6月25日,某地中学一份高中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在网上引发热议。这份决定书显示:该校一名学生因上课时玩手机,被校方给予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校方认为,该学生“无视校纪校规,纪律观念淡薄,理想信念缺失”,并且严重违反该校的《违纪学生处罚条例》,故作出相关处分决定。
编辑点评:学生玩手机违反校纪校规,当然应被制止和管教,视情形给予处分也是可以的。但这名学生在上课时玩手机,就被校方给予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实属小过重罚,显然没有做到客观公正,处罚过重、执纪过苛,背离了教育初衷。要知道,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留校察看”是仅次于开除学籍的严重纪律处分,通常适用于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但尚未达到开除学籍程度的行为。
而且,该生的违纪行为被定性为“理想信念缺失”,这帽子扣得实在有点大,过于“上纲上线”,给人夸大其词之感,颇有任性处分学生之嫌。也让“理想信念”一词的深刻内涵被大大减弱。该校有必要匡正惩戒之尺,恪守“适当性”原则,使教育惩戒回归育人本位。(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