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 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 方强 赵露

    5月23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继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后,第三次获得的国家级荣誉。据统计,该院已累计斩获省级以上集体荣誉35项,市级以上先进个人51人次,10余起案件入选全省、全国典型案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明创建+检察业务+队伍建设”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发展模式。

    走进该院办公区,“资检公式-五官六事”文化墙格外醒目,将“眼睛看事、耳朵听事、鼻腔闻事、嘴唇议事、眉宇想事”能动履职与“实事求是、为民办事”的司法理念有机融合成有资兴检察特色的文化品牌。近年来,该院通过打造文化长廊、检察书屋、廉政教育基地,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与办公氛围,投入使用的智慧检务系统包含数字听证、无纸化办公等功能模块,使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服务事项透明化。

    创新实施“三结合”工作法成效显著。在党建学习教育融合方面,组织干警赴湘南起义纪念馆开展“寻根铸魂”活动;在检察文化建设方面,建立思想动态分析、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在队伍建设方面,通过“导师带新人”机制培养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等81人次;加强科学管理,形成了涵盖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能动服务大局、队伍和事务管理等各方面机制50余项,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机制建设示范院”称号,并在全省作经验发言。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常态开展“法治进校园”“帮扶慰问困难群众”等志愿活动,年均组织法治宣讲200余场次,惠及群众6000余人。同时,在交通枢纽设立志愿服务岗,干警累计参与交通劝导3000余人次,用实际行动传递文明风尚。

    该院还通过“评先进、树典型”强化文明引领,开展“身边好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依托职工书屋、文体活动室等阵地,常态化举办读书分享会、趣味运动会等活动,40余人次在市级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奖,获评全省政法系统“文艺之星”单位,构建起“家庭—单位—社会”三位一体文明建设格局。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把文明创建落脚在忠诚履职,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稳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彰显文明创建的成效。在护航东江湖生态保护中,该院出台“十条措施”,推动东江湖水质持续保持国家Ⅰ类标准;在护航经济发展方面,卢某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件,全方位、全链条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荣获全省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针对认定自首立功不规范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检察建议。

    资兴“格美”特大洪灾期间,该院积极响应号召,派出2个工作组支援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针对养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提起公诉52人,守护群众“钱袋子”“舌尖上的安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获评全省巾帼文明岗、全省“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等荣誉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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