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字幕要经得起“咬文嚼字”
◎ 张立美

    近日,正在热映的国产二维动画电影《浪浪山小妖怪》因一处字幕用词引发关注。有网友指出,影片中取经小团队打死老鼠精后,一位大娘在赠鞋时说道“你们走远路,废鞋”,字幕中将此处表述为“废鞋”,而网友认为正确写法应为“费鞋”。对此,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张三夕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从语言逻辑和日常用法来看,“走远路”搭配“费鞋”更为合理,“‘费鞋’是指鞋子容易被耗费,而‘废鞋’强调鞋子已废弃,与‘走远路’的语境不匹配”。

    热映电影字幕出现错别字不是个例。今年1月底,《哪吒之魔童闹海》上映后,就被网友指出存在多处错别字:成语“魂飞魄散”被误写成“魂飞破散”,角色鹿童的台词“休养几日”被错写成“修养几日”;角色太乙真人的台词“虽抗下了天劫”中的“抗”字被影迷质疑使用“扛”字更恰当;影片中“邪道外门”应为“邪道歪门”,“惹事生非”应为“惹是生非”……

    电影字幕出现错别字,看似只是小错误,其实,对社会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不可小觑。特别是像《哪吒之魔童闹海》《浪浪山小妖怪》这类深受青少年喜爱的热映电影字幕存在错别字,不仅破坏影视作品的整体美感,还可能给青少年观众造成误导,影响他们正确、规范地书写汉字。

    电影字幕不时出现错别字,直接原因无疑是字幕工作人员的相关知识素养欠缺,或工作态度不够认真,没有“走心”,没能及时发现字幕有错别字。但归根结底,是电影制作方对字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能完善审核编辑机制。

    字幕是影视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传递对白信息、辅助观众理解剧情的作用,理应认真对待、规范使用,不该出现错别字。影视行业需要强化自律,影视工作者尤其是字幕工作者应当站在文化传播者的高度,本着精益求精的精神,以严谨的态度,对字幕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编辑,尽最大可能避免出现错别字,这也是确保影视作品高质量应有的工匠态度。

    监管部门则需要强化规范管理,应当像规范电视剧字幕一样规范电影字幕,参照电视剧过审标准,明确电影字幕出现错别字的上限标准,倒逼电影制作方自觉重视文字的规范使用,严格管理字幕审核等后期制作环节,完善校对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聘请专家审核等。总之,影视剧字幕要经得起“咬文嚼字”。

 

当前:3版(2025年08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