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租房生娃后被要求搬离——
合同之外,能否多些人文关怀?

    编者按>>>>

    近日,“夫妻合租房生娃后被赶”引发关注。这对夫妻于2024年起租住于广州白云区某合租房,今年年初生下一子,因婴儿哭闹、用品堆放、老人陪护、公共区域占用、电器使用安全等问题引发合租室友投诉,也因违反租房合同人数限制及年龄限制条款,被租房平台要求搬离。在当地街道办与租房平台、合租室友、合租夫妻的沟通协调下,目前这对夫妻决定寻找更合适的住处,其他室友也同意给予更宽松的时间寻找新居所。过渡期内,租房平台对双方予以适度补贴。

    这一事件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生育夫妻应有契约精神,不让其他租客的生活受到影响。也有网友认为,因为在合租房里生孩子就要被“扫地出门”,非常不人道。本期“文明棱镜”对此予以关注。

    租房合同不能成为生育壁垒

    ◎ 刘少华

    “夫妻合租房生娃后被赶”纠纷,最终以平台给予补贴、双方协商妥当而告终。当“居者有其屋”的理想遭遇“合租禁生娃”的现实,我们不得不思考:一纸租房合同,该不该成为生育路上的壁垒?

    从法律层面审视,租房平台与租客签订的合同条款清晰明确,规定“不得超过2人/间房,居住人年龄18-40岁,公共区域不得影响他人”。这起事件中的王女士生育孩子后,实际居住人数增加,还有老人前来协助照料,占用公共空间,引发其他租客投诉,平台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形式上具有合法性。

    随着老龄化加剧,鼓励生育成为国家战略。但对于一些普通劳动者而言,“生得起”的前提是“住得下”。王女士夫妻选择合租,本就是城市生存压力下的无奈选择——高房价让他们无法购买自有住房,整租房的租金又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当生育需求与合租合同发生冲突时,平台与室友应给予的是支持,而非排斥。

    事实上,合租房里生孩子并非个例。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部分年轻夫妻因经济条件所限选择与他人合租房屋,生育后老人前来帮忙带孩子,成为默认的生存模式。但这种模式却常常被租房合同“拒之门外”,理由是“超过人数限制”等。这种“一刀切”的合同条款,可能让普通家庭的生育意愿进一步降低。当“生娃”意味着“无房可租”,谁还敢轻易选择生育?

    租房平台在争议发生后关于“整租可协商、合租不行”的回应,更是暴露出规则执行中的选择性适用问题。2022年9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广州市住房租赁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指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含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但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这无疑为生育家庭预留了政策空间。

    从政策角度看,王女士在合租房生孩子、老人来照顾,是可以特殊考虑的,不应被简单地认定违约。抚养关系作为法定免责事由,应优先于商业合同的约定,这是法律对基本人权的尊重与保障。

    说到底,“夫妻合租生娃被要求搬离”事件,是制度设计与社会温度的综合考题。在“住有所居”的目标下,合租房生育需要的不是冰冷的一纸合同,而是社会的温情支持。

    合租添丁的影响需要换位思考

    ◎ 杨玉龙

    在这场“夫妻合租房生娃后被赶”纠纷中,有不少网友认为合同约定的条款应该遵守,契约精神不能丢;还有网友认为,生育不是突发行为,生育夫妻可以提前计划,换一套单独居住的房子,而不是让其他租客来承担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后果。

    契约精神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或达成协议后,按照约定的条款和规则,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轻易违约。契约精神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是一种基本的道德观念。在这起事件中,当初租房合同里写明每间房屋的人数限制、入住者年龄限制。生育租客如果遵守契约精神,就会提早打算,也就不至于违约,更不会给他人带来严重影响。

    生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大事。但是,在合租房生孩子,牵扯到的就不单是一个家庭,还有其他租客的权益和利益,也关乎租房平台的声誉及利益。于生孩子的租客而言,应考虑到孩子生育后对其他租客以及租房平台的影响。在合租房生孩子,不仅是多了一个孩子的问题,每天还有老人过来帮忙带孩子,婴儿哭闹、老人陪护、更多用品堆放、公共区域占用、人口增加导致的电器使用安全等问题,必然会影响到他人,还涉及房租、水电气费用的重新分摊,遭到其他租客投诉,也就难以避免。

    契约精神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人际关系等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果遵守契约精神,这对夫妻签订合同或计划生育时,就会想到自身行为会被合同条款约束,而不是生了孩子被投诉后才发现,那些曾经一扫而过的内容会如此苛刻。更何况,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我们不能只想到利己,而无视利他,不懂得换位思考,或许能得眼前之利,但终归会困住自己。

    合租房生育的情形,不排除还会出现。有法律专家指出,如果合同约定的事项合法,那么就应该执行“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此事带给公众的重要提醒是,合法合规的合同是要遵守的,签订合同时必须重视合同条款。同时,遵守契约精神,是全民法治精神培育的重要内容,这也是这起事件对社会的重要提醒。

    合租是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租客可以损害其他租客的权益,比如安宁权等。面对室友生娃带来的影响,租客选择投诉,是其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手段。毕竟,室友有室友的合理诉求,租房平台也有平台的商业逻辑。

    伴随着问题的解决及时间推移,关于此事的关注也会淡去,但必须谨记,我们对规则和他人多些包容、理解,才能为自己赢得多些尊重、安宁。

    支持生育的租房体系亟需构建

    ◎ 徐刚

    “合租生娃被赶出”背后的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一些年轻人在大城市打拼,因住房问题未解决,会推迟初婚、初生年龄。随着初婚、初生年龄推迟,生育二孩、三孩的意愿也就下降了。要真正破解合租房生育难题,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市场创新与社会协同,构建一套支持生育的租房体系。

    政策层面要进行制度创新,构建制度保障。比如,在公租房分配中,可以实行“生育家庭优先配租”制度,凭怀孕证明提前申请,房子不用大,独立即可,使生育家庭能在尽量安稳的居住环境下待产、育儿。目前个别城市在公租房分配时,对符合公租房分配资格的多子女家庭予以倾斜,其实,一孩生育家庭也应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又如,对于市场化房源,可探索“生育补贴抵扣租金”机制,政府将生育补贴与租房挂钩,直接抵扣部分租金,既减轻生育家庭的负担,又通过经济激励提高房东接纳生育家庭的意愿。

    住房租赁企业要优化合同条款或租赁产品设计,满足多元需求。租房平台应在合同中设置弹性条款,有家庭生育后,给予3-6个月的过渡期,让其慢慢另择房源,或主动提供相邻房源置换服务,既为生育家庭提供了缓冲时间,又体现了人文关怀。租房平台也可以考虑类似列车“儿童车厢”的办法,把有类似需求的家庭集中在一起。对于这类产品,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补贴,刺激平台的行为。某地一长租公寓的做法也值得学习:通过增设共享育儿室、儿童活动区等硬件配套设施,并配备定期保洁、托管服务,让合租者对生育家庭的投诉率明显减少。

    社会层面要培育包容文化,以共建共治共享化解矛盾。很多因合租生育引发的租赁矛盾,本质上是不同群体的生活方式有差异导致的。因此,培育包容文化至关重要。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公司及租赁平台可联合制定《合租公约》,通过民主协商形成大家共同认可的公共规则,例如,明确公共区域的使用时段、噪声控制时段、婴儿车存放位置等,通过共识机制和道德约束缓解潜在矛盾。

    据报道,上海某小区通过租客议事会,协商推出“错峰使用公共空间”制度,比如工作日上午7时至9时,电梯和公共通道优先保障上班族通行。这一举措既照顾了不同群体的需求,也提高了社区和谐度。

    住房不仅是遮风避雨的物理空间,更是承载生育意愿的社会容器。构建支持生育的租房体系,帮助有生育意愿的年轻人获得一个基本的居住条件,各地还应不断探索。

“违约了” 朱慧卿 图


 

当前:3版(2025年09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