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海底捞“锅底小便”官司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
针对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海底捞“锅底小便”事件,法院作出的220万元赔偿判决,不单是一次经济惩罚,更是一堂面向社会的“法治公开课”。
这堂“法治公开课”,为广大家长厘清了“监护责任”的法律边界。揆诸现实,不少家长对“监护”的理解,仅停留在吃饱穿暖层面,忽略了法律赋予的教育责任和义务。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条款,用220万元赔偿金额明确传递出“孩子闯祸,家长不能甩锅”。这再次警示:无论损害大小,监护人都要为教育失职“买单”,监护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这堂“法治公开课”,也让未成年人懂得“任性行为有代价”的朴素道理。两名17岁涉事未成年人已具备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无论出于何种心理反应,向火锅里小便绝非无心之过,而是对公共秩序与商家权益的漠视。这起官司中“有个人财产则优先赔付”的判决告诫更多未成年人:年龄从来不是逃避责任的“保护伞”,每一次错误行为都可能需要付出相应代价。相较于空洞的说教,这样的司法实践更能让未成年人深刻理解“规则”的重要性,引导他们学会敬畏法律、尊重他人、尊重秩序等。
这堂“法治公开课”,更向全社会重申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海底捞作为国内知名企业,其卫生安全与品牌价值,是其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名涉事未成年人的行为,不仅给企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更破坏了公众对餐饮行业的信任。上述司法判决,既弥补了企业的损失,又对企业形象进行了维护,还向社会传递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其合法权益都会得到法律保护,违法行为也必将受到追究。
希望更多家长能从这起官司中认清自己的监护责任,希望每一位未成年人都懂得敬畏规则和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并不是无底线纵容,而是引导他们在规则框架内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