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无锡市民钱先生反映,自己开车时嘴里叼了一支牙线棒,却莫名收到一张处罚单,违法行为是“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受到警告处罚。钱先生在交管12123APP上咨询反映,管理员回复表示,嘴里叼牙线棒如果存在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影响驾驶操作的行为属于妨碍安全驾驶。11月12日,无锡宜兴市交管部门表示,经复核,当事人的行为未实质性影响到操作驾驶车辆,原认定确有不当。目前,已依法撤销,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同时,将进一步优化执法审核流程,提升对交通违法认定的精准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编辑点评:交通执法的核心是守护道路安全,而非机械套用条款。像叼牙线棒这类未产生实质危害的行为,若简单直接处罚,容易让群众对执法产生抵触情绪,反而不利于交通秩序的长期维护。要想减少类似争议,需细化执法标准、明确处罚边界,比如,可通过建立“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清单,区分行为的危害程度、主观过错与发生场景,建立分级处置机制。
同时,执法部门的每一次执法都应经得起法律与情理的双重推敲,既要守住“安全红线”,杜绝因标准模糊导致的执法宽松,也要避免“过度执法”,给合理行为留有余地。唯有让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人文温度,才能真正提升公众对交通法规的认同感与遵守度,推动形成“人人守规则、共护安全路”的文明驾驶氛围。(朱芸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