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交警持续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骑行人也被纳入酒驾筛查范围,当地交警在夜查行动中发现,很多人是第一次知道——喝酒骑自行车,也属于违法行为。
醉酒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不仅危险,而且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容不得半点含糊。
醉骑害人害己,安全风险很大。酒精会麻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导致视力模糊、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平衡能力变差、行为控制能力减弱。醉骑者容易出现超速、逆行、闯红灯、随意变道等危险行为,甚至容易摔倒,或容易与其他人员、车辆、交通设施、建筑物等发生碰撞。
醉骑行为还会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是道路交通系统的一部分,任何不守规则的行为,都会破坏这个系统的稳定和安全。醉骑者给道路交通秩序注入很多不确定性,放大道路安全风险,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道路通行效率。
现实中,不少人对醉骑存在认知误区。有的人认为“只喝了一点酒,没事”,有的人觉得“我家离得近,慢慢骑回去就行”,还有人心存侥幸,认为“路上那么多骑车的人,交警不会查到我”,这些想法暴露了醉骑者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淡薄。
公安交管等部门应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普法讲座、社区微信群组“广而告之”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对醉骑的禁止性规定和罚则,宣传醉骑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公众敬畏法律规则、守法骑行、安全骑行,让“醉骑也违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都应将非机动车纳入酒驾筛查范围,开展“不定时、不定点”检查,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
抵制醉骑,从我做起。每位市民都应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彻底摒弃侥幸心理,理解法律禁止醉骑、公安交管部门治理醉骑的必要性,多一分理性和克制,做到“饮酒不骑车,骑车不饮酒”,既对自己负责,也对家人和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