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其在5633次列车上目睹到令人不适的一幕:一群游客掏出摄像机“围堵”座位上一名当地人拍摄,即使被拍摄者明显表现出不适和不愿意,他们依然在拍摄。看到这一幕,该网友感到愤怒,遂在网上发帖呼吁停止以“记录”为名的伤害。
据报道,5633/5634次列车是运行于成昆铁路普雄至攀枝花南区间的公益性“慢火车”,乘客以沿线群众为主。列车设有牲畜专用车厢,配备通风天窗、拴畜栏杆及消毒设施,允许免费携带3只以下家禽,被沿线村民亲切地称为“绿皮公交”,并因此走红网络。许多游客、文艺青年从各地特意赶来乘坐这趟列车,吹吹风,聊聊天,用镜头记录一段人间烟火气。
或许在拍摄者看来,其行为可以让外界更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和群众日常生活,也有利于“山货”出山。但是,一些拍摄者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尤其是在被拍摄者表现出明显不适和不愿意的情形下,仍强行拍摄,丝毫不顾及对方的感受,缺少基本的同理心,是利用当事人的语言沟通有障碍、对法律认知不足等短板,窥探、消费缺乏话语权的当事人的生存状态,追逐流量或满足自身的商业利益。这实质上是将“记录烟火气”异化成“镜头霸凌”。
从法律角度说,游客围堵拍摄该名乘客,严重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依照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游客在列车上肆意对当事人进行拍摄甚至直播,背后包括对个人地理位置信息、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涉嫌侵犯隐私权。
遏制“镜头霸凌”,需要多方合力共治。列车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对侵犯他人权益的拍摄行为应予以制止,明确禁止无授权的拍摄、直播行为,并告知被拍摄者享有哪些法律权益。拍摄者必须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避免“围堵式拍摄”,切实尊重被拍摄者的合法权益。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也要强化内容管理审核,对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的内容和账号,及时采取限流、封禁账号等措施。
总之,真正的“记录烟火气”应建立在共情与尊重的基础上,记录的镜头不能变成伤害他人的利器,绝不能以“记录”之名行“镜头霸凌”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