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磊 王凡)3月3日从长江委获悉,自2011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15年来,长江委和流域水利部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累计减少7.42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三个恩施州的面积。
数据显示,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相比,2025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率提高至82.67%,水土流失面积减幅达19.29%,其中中度及以上侵蚀面积减幅高达67.69%。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降”。
目前,长江上游森林覆盖率达47.8%,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三峡库区等重点治理区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约30%,荒山荒坡面积减少70%,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按照“十五五”相关规划,到2030年,长江流域将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29万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707条,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3.8%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得到基本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效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