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飙车炸街”被罚1600元的警示
◎ 苑广阔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对“飙车炸街”、非法改装车辆制造轰鸣声这类交通噪声扰民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据媒体报道,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据新法典,开出全国首张因拆除车辆消声器造成噪声扰民的罚单。经查,8月16日晚,男子韦某骑摩托车沿国道从广西来宾出发,前往广西柳州找朋友,涉事摩托车排气管内部的消音装置已被拆除,导致车辆发出巨大的轰鸣声。依据新法典,韦某非法改装车辆,被依法处以1600元罚款。

    长期以来,“飙车炸街”、非法改装车辆制造轰鸣声的问题,困扰着众多的城市居民,严重干扰大家的正常休息,扰乱群众的生活秩序。据柳州警方介绍,在过往的治理中,此类噪声扰民行为的治理存在执法短板,基层执法往往陷入“劝得住、罚不了”的困境,缺少明确、细化的法律依据,多数此类扰民行为只能以劝导教育收尾,违法成本极低,导致部分车主肆意改装车辆和飙车,扰民乱象屡禁不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落地施行,精准补齐了这一法治短板。依据该法典的明确规定,驾驶擅自改装、拆除或损坏消声器的机动车轰鸣疾驶的,违规使用车辆声响装置的,交管部门可依法处以警告、罚款乃至暂扣驾驶证等处罚。清晰的法条界定、明确的处罚标准,让交通噪声治理告别“柔性劝导”的尴尬,实现执法有依据、整治有力度、惩戒有尺度。

    柳州警方此次开出罚单,是新法落地的生动实践。1600元的罚款,不仅是对涉事车主非法改装车辆、噪声扰民的惩戒,更是对全体交通参与者的深刻警示。以往不少车主心存侥幸,认为非法改装车辆、在街头制造轰鸣之声只是小众行为、无关紧要,殊不知,肆意制造交通噪声,已触碰法律红线。

    安宁宜居是市民的基本民生需求,城市的烟火气不该混杂刺耳的轰鸣声。此次柳州的执法案例,为全国城市治理交通噪声提供了范本。往后,交通噪声扰民不再是“无伤大雅”的小问题,而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广大市民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非法改装车辆、“飙车炸街”行为,敬畏法律、文明出行,共同守护安静有序、宜居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

 

当前:3版(2026年08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