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8月26日,一名网友发布的帖文引发关注。该网友在文中称,自己当日到上海出差,在徐汇区一家星巴克店内点了咖啡写稿。坐了一个多小时后,店员忽然告诉他:他坐的是“宠物专区”,请他换到其他区域,给带宠物的顾客让座。该网友质疑:店里未见任何标识写明“宠物专区”,也没有写明谢绝不带宠物的客人入座。他认为,这家星巴克的做法无助于让大家更爱护包容宠物,会增加彼此的隔阂、误解。
随着养宠人群不断扩大,一些消费场所把“宠物友好”作为卖点,允许顾客携宠消费,这种做法属于商家的经营自主权。但“宠物友好”不等于没有边界、毫无顾忌。“宠物友好”必须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之内实施,应以“人类友好”为前提,而非打着“宠物友好”的旗号让人类给宠物“让路”。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因此,上海餐饮商家打造“宠物友好”消费环境,应仅允许携宠顾客在店外区域活动。
事实上,“宠物友好”的本意是满足人宠相伴的需求,创造人宠和谐共处的环境。真正的“宠物友好”,是在尊重公共规则的基础上,为养宠人群携带宠物外出消费提供便利,而不是在养宠人群与非养宠人群之间人为制造对立与隔阂。商家在没有明确划分“宠物专区”与“非宠物专区”的情况下,要求已经落座消费一个多小时、没有携带宠物的顾客为后来的携宠顾客让座,如此“宠物友好”已异化成“宠物优先”,让宠物享有特权,这样的“宠物友好”无助于增进人们对宠物的包容,不利于“宠物友好”社会的建设。
近年来,部分餐饮场所以“宠物友好”为卖点吸引顾客,频频引发冲突,主要原因就是“宠物友好”规则缺失,致使携带宠物消费的顾客逾越了“宠物友好”的边界,人狗同桌、狗用人碗。打造“宠物友好”门店的商家,应尽快设计精细的“宠物友好”规则,明确“宠物友好”的区域、行为等,事先告知消费者相关规则,不能只把“宠物友好”当卖点而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