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烟该不该“否决”助学资格?

    编者按

    吸烟学生将失去学费减免资格。据媒体报道,近日,四川大学发布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其中明确,存在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的学生,将被取消学费减免资格。这并非川大新规,早在2016年就有了。此举亦非川大的独有做法,个别大学相关文件中同样有类似规定。

    这一项硬性要求引发热议。不少网友支持把吸烟设为学费减免等助学资格的“一票否决”项,认为有这些嗜好,说明家庭并不困难;也有网友认为,经济困难人群同样可能有吸烟需求,评判一名学生家庭是否贫困,不能仅凭其是否吸烟。到底该怎么看待“吸烟取消学费减免资格”这一制度设计?

    甲方 吸烟不该作为助学资格“一票否决”项

    ◎ 王琦

    高校将吸烟等不良嗜好与学费减免资格挂钩,引发争议,争议的实质在于,高校助学资格认定应遵循何种边界,学生尊严与教育引导如何平衡。

    从助学初衷看,有人认为受助学生若一边接受学费减免等优待,一边将有限资金用于吸烟,这种做法与节俭要求和助学伦理存在冲突。

    其实,对这类学生来说,只要家庭经济困难是客观事实,就不宜将吸烟作为助学资格“一票否决”项。据报道,教育部相关文件虽允许高校对贫困生认定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但并未将吸烟列为资格否决项。贫困生认定的依据,一般是家庭收入、低保资质、家庭突发变故、重大医疗负担、残疾特困等可核查的硬性指标。吸烟只是个人生活习惯,虽具有一定的消费属性,却和家境是否贫困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无法单独证明学生的经济状况宽裕。这可能也是“吸烟取消学费减免资格”措施并未全面推行的原因。

    同时,对吸烟学生取消学费减免资格,存在明显的“一刀切”弊端,并未区分学生的偶尔解压性吸烟与长期成瘾性吸烟,个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仅选择低价香烟且少量消费,日常依旧省吃俭用、生活拮据,不该被剥夺资助资格。把吸烟作为助学的绝对否定条件,极可能把部分需要帮助的寒门学生排除在外。尤其是对已有烟瘾者来说,吸烟往往不是理性的奢侈消费,而是在长期承受压力和焦虑情绪下形成的成瘾行为,简单粗暴地取消资助资格,不仅无法有效促其戒烟,反而会直接切断他们的学业兜底保障,加剧困难学生的生活与学业负担。

    再说,助学资格认定对吸烟实行“一票否决”,存在明显的执行短板。当前部分高校核查学生的吸烟行为,仍依赖宿舍突击检查、同学举报等手段,个别院校还存在全班公开评议、当众曝光学生不良行为的问题。此类做法容易给经济困难学生贴上负面标签,使其产生自卑情绪、被孤立的心理。

    高校资助政策兼具救济与育人双重功能。学校当然可以引导受助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但引导手段应当合理适度。经济困难仍是资助资格评定的核心标准,消费行为只能作为次要的辅助判断指标,不应有“一票否决”的效力。实际上,对于吸烟行为,应严格区分偶发行为与长期成瘾、个人小习惯与恶意挥霍,杜绝一概而论。

    真正理想的资助制度,应当坚守客观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摒弃片面的道德评判,既确保每一分钱的资助精准落地,用于最需要的学生,也充分尊重学生的尊严,以柔性育人方式引导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这既是资助政策的应有之义,也是大学立德树人的重要体现。

    乙方 吸烟不减免学费,有助于守住助学公平

    ◎ 余明辉

    高校将学费减免等助学政策绑定禁烟要求,看似严苛约束,实则是校准助学导向、守护教育公平的有益探索,关键在于细化规则、明晰边界、拿捏尺度。

    学费减免、助学金设立,往往依托于公共财政资金。因此,助学资源是公共资源,谁能享受,有着严格的准入标准与价值底线。《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拨付助学资金,是为帮扶寒门学子纾解学业困境、踏实求学成长,绝非扶持各类非必要消费和不良生活习惯。公共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必须精准投放、依规使用,杜绝随意浪费与错位滥用。

    将吸烟纳入助学资格否决范畴,贴合助学政策的制度初衷。吸烟往往属于持续性消费型陋习,并非基本生活开支。对于申请学费减免、获得助学金的困难学生而言,长期吸烟意味着存在额外消费支出,违背勤俭节约的基本准则,与助学帮扶的初衷相悖。

    同时,助学帮扶不只解决学生经济难题,更肩负着塑造学生良好品行的育人任务。吸烟损害个人健康、污染环境,不符合新时代大学生的文明素养要求。高校对此加以约束,有理有据、正当合理。受助学生享有助学资格,理应恪守勤俭自律、文明向善的行为准则,自觉摒弃危害身心的不良嗜好。

    但深入研究不难发现,此次舆论争议的核心,不在于制度初衷,而在于执行标准的模糊笼统。部分高校虽然规定吸烟取消资助资格,却并未同步细化相关的认定标准,未区分偶发行为与长期陋习、无心违规与屡教不改。这种管理方式缺乏分级处置机制,容易出现认定偏差,误伤部分学生,让善意的助学规则陷入争议。

    从严治校是育人之本,精准施策是治理之要。古人云:“法度严则风气正,尺度明则人心服。”高校把禁烟与助学资格挂钩,本质是一种德育手段,而非单纯的惩戒工具。制度的意义,在于警示约束、纠正陋习,引导学生勤俭自律、文明修身,而非简单取消学生的帮扶权益。

    因此,相关高校要真正守护助学公平,与时俱进细化规则、规范流程、刚柔并济。高校需完善配套的实施细则,细化不良嗜好的认定标准,依据行为频次、情节轻重划分处置层级。对初次、偶发的吸烟行为,以批评教育、劝导整改为主,给予改过机会;对屡教不改、长期成瘾的顽固陋习,再依规取消助学资格。同时健全核查、公示、申诉机制,让每一次认定都公开透明、有据可依。

    助学无小事,公平是核心。助学政策兼顾帮扶兜底与育人导向,从严约束是守住底线,精准施策是保障公平。相关高校唯有摒弃粗放管理、细化治理边界,让制度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方能让公共助学资源精准惠及寒门学子。

    丙方 绑定助学资格,不应是高校控烟的终点

    ◎ 唐伟

    从更广视野看,将吸烟行为与助学资格适度挂钩,既是对学生的行为引导,也是高校推进校园控烟的有力抓手。

    高校全面推进控烟工作,势在必行。校园是人员高度密集的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具有较强的公共危害性。吸烟者自身会受到烟草危害,弥漫的“二手烟”会危害周边师生的健康。随意丢弃的烟头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威胁校园公共安全。因此,将吸烟行为与助学资格合理挂钩,也有助于校园控烟,关乎公共健康、校园安全、文明校风。

    不过,高校必须跳出“吸烟即取消资助资格”的单一治理思维,通过教育引导、完善长效机制,构建一套系统化、常态化的控烟体系,明确控烟育人目标,让制度约束转化为学生自觉自律的成长动力。

    对烟瘾学生惩教结合。在资助审核规则上,给予违规学生改正缓冲期,只要学生主动配合控烟教育、坚持戒除陋习、整改达标,便可重新参与助学资格评审,这种容错、帮扶的柔性机制,既可守住校园规则的刚性底线,又可保留教育的人文温度,真正实现惩教相融、育人成长;常态化开设科普讲座,让学生认识到吸烟的健康风险、公共危害,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依托学校心理中心开设专项心理疏导,针对学生的学业压力、生活焦虑、情绪内耗等吸烟诱因“对症下药”,从根源减少学生的吸烟动机;组建校园戒烟互助小组,让有改正意愿的学生相互监督、彼此鼓励,营造正向的整改氛围。

    完善控烟硬件与巡查机制。高校需要树立全域禁烟理念,明确校园所有公共区域、生活区域、教学区域全面禁烟,清晰划定禁烟范围,杜绝控烟盲区。在宿舍楼道、楼梯拐角、操场角落、绿化带等容易出现隐蔽吸烟行为的点位,全面配齐清晰规范的禁烟标识,明确禁烟要求与违规后果。设立常态化控烟督导岗,安排安保人员、后勤人员定点巡查、动态值守,重点整治校园隐蔽点位的吸烟行为,及时劝阻违规行为。

    师生共治共建“无烟校园”。高校应充分发挥师生的协同力量,构建多元共治的控烟格局。辅导员应立足育人职责,常态化开展主题班会,开展控烟教育,引导学生认清陋习、自律修身;学生干部应以身作则,杜绝吸烟行为,带动身边同学养成良好习惯;青年志愿者可开展文明劝导,营造文明控烟的良好氛围。通过多个主体共同发力,破除校园吸烟的陈旧陋习与不良风气。

    总之,高校控烟是新时代校园治理与立德树人的必然举措。将吸烟与助学资格挂钩是合理约束,绝非控烟的终点。各校唯有跳出“单一惩罚”思维,以系统化控烟体系为依托,以惩教结合的帮扶机制为核心,以精细化巡查管理为保障,以师生共治为抓手,才能真正平衡助学公平与控烟育人,让学生在正向引导中戒除陋习、修身立德、健康成长。

朱慧卿 图

 

当前:3版(2026年09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