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箱载物须守法律边界与安全底线
◎ 王琦

    据媒体报道,近日,网传一名车主在后备箱装了10箱矿泉水被扣3分、罚款100元,网传说法还称,交警给出的解释是,这种行为是“客货混装”,且私家车属于非营运车辆,在后备箱装载大量整装商品即构成违法。这一说法是否属实引发热议。多位交管人士证实,10箱矿泉水若确为自家饮用,不超重、不超尺寸、不挡视线、后备箱门能正常关闭,按现行法规很难找到处罚依据。

    从法律层面看,私家车后备箱可以载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内置行李箱即后备箱,是法律认可的车内载货区域。乘员舱包括前后排座椅和车内地板,不属于合法载货空间。载客汽车的设计功能是运送人员,载货只能在指定区域进行。

    具体而言,后备箱载物需同时满足四个前提:物品完全放置在后备箱封闭空间内,不占用任何乘员舱区域,包括放倒或拆除后排座椅腾出的空间;装载后后备箱门可以完全正常关闭,货物高度不遮挡车内后视镜视线;货物总重量不超过车辆行驶证上标注的最大允许总质量减去整备质量后的核定载重值;装载物品属于个人生活自用,而非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货运。

    客货混装的认定,需要回归法律本意,核心不是装了多少货,而是人和货共用了本该只载人的空间。将货物放在后排座椅、副驾驶位或乘员舱地板上,哪怕后排无人乘坐,也属于违规。为装货擅自拆除后排座椅,或放倒座椅后将货物堆放在乘员舱连通区域,同样违规。后备箱货物堆放过高,完全遮挡后视镜,货物长度宽度超出车厢,导致后备箱门无法正常闭合,以及使用无货运资质的私家车从事经营性运输,均可能被认定为客货混装。

    治理相关违法行为的初衷,是避免货物装载不当带来安全隐患,而非限制车主正常使用后备箱。小型汽车没有货舱与驾驶室之间的隔板,紧急制动或急转弯时,货物容易向前倾倒,干扰驾驶操作,甚至伤害前排人员。货物超重还会加重制动负担,影响行驶稳定性。

    公众面对网传案例应保持理性,既不轻信碎片化信息,也不忽视私家车载货的法律边界。文明用车,平安出行,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当前:3版(2026年10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