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的“限”字需要拉长
林廖君
我国实施“限塑令”9年以来,我感觉身边人塑料袋的用量并没有明显变少。一些小超市、小商贩在装售商品时,也没有使用环保袋,这导致消费者想环保也没有办法。
在我看来,“限塑令”的初衷是用提高塑料袋的使用成本之法,倒逼“滥塑”行为的发生。但由于塑料袋的定价不足以吓退消费者,再加之并非是一概有偿使用,如今的现状也就不足为奇了。我们再深入地思考一下:作为商家,塑料袋价格低廉,而纸袋虽然环保,价格却是普通塑料袋的数倍以上,那么商家自然是不愿意因此而造成成本增加的。
“限塑令”变成了“卖塑令”,这也说明相关的政策法规存在着执行上的短板。我认为,“限塑令”的重点不应该仅仅放在“限用”上,还应该把功夫下在“限产”上,用经济杠杆管住生产厂家,自然超市里就少了塑料袋。很明显,从“需求侧”着手“限塑”,远不如从“供给侧”调整来得直接有效。
所以,我觉得限制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代之以可降解塑料制品,恐怕是最有效的“限塑令”。但是鉴于可降解塑料制品价格比传统塑料袋价格要贵得多,政府可启动鼓励策略,比如考虑给生产企业一定的补贴,把生产成本降下来,让“限塑令”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限产手段之外,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塑料袋的使用成本,这样也能倒逼塑料袋退出消费者的视野了。
除了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利用价格杠杆减少塑料袋使用之外,我认为还需要一些更强硬的手段:如滥用塑料袋会受到罚款之类的。当然,除了加大对违规生产的处罚力度,探索研究新型环保材质购物袋以降低成本和污染外,从源头、流通、使用各环节加强监管,才是“限塑令”的长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