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立法保护历史建筑及历史文化街区
       新华社成都7月31日电(记者 李倩薇)进行“抢救性”保护、设置“身份证”及保护图则、鼓励“合理利用”……记者7月31日从四川成都市房管局了解到,《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8月1日开始施行。
  此《条例》的出台是为了弥补成都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上地方性法规的空白。根据《条例》,成都市今后对历史建筑将进行三种等级的保护,并就各类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内部主体结构与布局等提出相应的保护要求。
  该《条例》施行后,成都市被批准公布的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将有自己的“身份证”,统一设立保护标志并编制保护图则。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由于历史建筑的特性,合理利用可能是最佳的保护方式。《条例》支持利用历史建筑开展与保护要求相适应的文博创意、休闲旅游、文化展览等活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多种形式投资参与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
当前:A3(2017年08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