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河南省国税局以长葛市国税局为试点,与地方法院联合建立税务行政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借助法院和社会力量,实现“关口前移”,将绝大多数的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有力地推进了法治税务建设,得到地方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普遍认可,打造了长葛市国税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品牌。
“四个突出”
构建诉调对接机制
2015年4月,长葛市国税局与地方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税务行政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组织机构,健全了体制机制,推动诉调对接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机构人员突出一个“专”字,即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员,做专业的事,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诉调对接工作,研究和解决重大、典型案件。下设诉调对接工作站,工作站设在国税局,由国税局分管法规工作的副局长担任站长,国税公职律师、法院法官、特邀调解员三方共同参与。此外,领导小组还不定期组织国税公职律师和特邀调解员到法院进行培训辅导,提高调解技能、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等方面的业务素养,打造一支能准确适用法律化解疑难纠纷的专业化调解队伍。职能定位突出一个“防”字,即除了对已诉案件及时有效调解外,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把“无诉”作为奋斗目标。诉前调解突出一个“公”字,即保证调解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提高社会公信力。工作运转突出一个“规”字,即推动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能实施有效监督。
诉调对接
助力法治税务建设
税务行政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在长葛市试点运行一年多来,国税全员参与,法院力量下沉,有力地推动了法治税务建设。
形成了“调解优先”的共识,一批案件经过调解定纷息诉、案结事了。国税、法院双方把“诉调对接”作为更高层次的审判和服务工作来抓,强化“调解优先”的理念,建立起“联系有序、良性互动、顺畅便捷、合法高效”诉调对接平台,并创出“五零工作法”,吸引纳税人接受诉调。一是调解案件零收费,无论已诉案件、复议案件还是一般性税务纠纷,调解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案件衔接零缝隙,对调解没有成功的已诉案件,快速移交到法院,没有任何障碍;三是预约调解零假日,对外公布调解预约电话,保证节假日接待、调解常态化;四是来电来访零拒绝,对所有的来电来访,一律先予登记,不得拒绝;五是上门调解零距离,对行动不便的纳税人和在辖区影响较大的案件实行上门调解。
构建了“以调促管”的局面,税务干部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该局通过建立制度,引导全体税务干部参与到诉调对接工作中,实现以调解促管理、促执法、促服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