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蒲县人民检察院秉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按照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廉洁型、和谐型”检察机关的工作思路,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点,常抓不懈、锲而不舍,连续多年保持临汾市文明单位称号,两度被评为“临汾市文明单位标兵”。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今年,院党组提出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目标,强调要将精神文明建设当作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固本强基”工程来抓,深入推进文明创建活动,用检察文化“软实力”打造检察工作“硬品牌”,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
筑牢创建基础
多年来,院党组始终坚持把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形成了班子带头、全员参与、同心协力的创建格局;该院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检察事业发展规划,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协力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创建目标责任制》《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规划》等相关文件,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明确了目标责任、职责分工、检查考核、规范管理等,并将之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基本依据之一,进一步强化全院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
坚持文化强检
促进文明创建
该院紧密结合职业特点,坚持“围绕公正司法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司法公正”的创建思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凝聚、引领、激励功能,实现了文明创建与检察工作本体的有机融合。
注重环境文化建设,依托地域特色,结合院机关实际,通过设置地域文化、红色文化、名人文化专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廉洁文化标语牌,文明礼貌、公共道德警示牌等,积极丰富机关楼道庭院文化,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对干警进行潜移默化教育。
建立新媒体工作室、文体活动室,完善电子阅览室、图书馆、院史陈列馆,相继开展了红色党课、道德讲堂、读书月、志愿者学雷锋、送法入校、司法援助、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工间操、职工趣味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活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革命纪念日,在全院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注重思想教育
加强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检察队伍,是检察事业蓬勃兴盛的基础与保证。该院依托文明创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通过队伍整体素质的日渐增强,为文明创建提供强大的力量源泉。
近年来,该院一方面扎实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干警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四个合格”;另一方面强力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实现了学习培训的常态化、制度化,努力使学习成为干警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创新意识;同时将上级院考评结果、本院工作安排完成情况、干警出勤、文明素质等个人表现与年终奖励、晋升有机衔接,借助有效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状态。
强化法律监督
勇创一流业绩
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及时跟进、主动服务。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力求实现检察监督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的有效对接,严格落实市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日常联络制度,积极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打击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特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行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促进市场监管和社会诚信建设。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打黑处恶专项行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扶贫攻坚。该院依托“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 ”,指定专人对涉农扶贫资金进行有效监管,杜绝涉农资金流通过程中的层层截留和“跑、冒、滴、漏”现象。继续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先后深入4个乡镇10余个自然村开展宣传宣讲,确保扶贫工作精准、廉洁推进。同时,该院帮扶红道乡韩店村,去年已实现脱贫1户1人,并解决了全村饮水问题,今年目标是脱贫1户3人,并突破村集体收入为零的局面。目前该院正紧密配合村两委及帮扶企业,协调解决光伏变压器和大棚基础工程,全力助推项目建设。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多年来,该院一方面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促进了刑事审判公正;同时,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探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