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提高湿地保护率
       近日,《福建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公布,在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强化湿地利用监管、推进退化湿地修复、改善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等方面明确了阶段任务目标。
       方案明确,提高全省湿地保护率,严格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断增强,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形成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宣传教育体系。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87万公顷(不包括水稻田),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6%以上,水鸟种类不低于175种,全省湿地的重要、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类不减少。
       重点工作包括,加强湿地规划引导、名录管理、建立分级保护制度、健全保护管理体系、实行面积总量管控、规范用途管理、实施保护修复工程、明确修复责任主体、增加湿地面积、完善生态用水机制、强化修复成效监督、开展资源调查评估、构建全省监测网络、监测信息发布和应用、严惩破坏行为。 (据《工人日报》)
当前:B4(2018年02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