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为促进文明行为立法

        本报讯(湖文) 6月13日上午,浙江省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听证会,就《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专题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湖州市文明办、市政府法制办等19个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在两个多小时的听证中,听证代表们结合各自实际,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踊跃发言、各抒己见,针对鼓励和倡导的文明行为、养犬规范、禁止吸烟规定、噪声控制、道路交通和停车秩序、社区秩序以及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并对下一步宣传贯彻法规提出了建议。列席听证会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回应,就陈述人的意见建议作了解释说明,现场气氛热烈、讨论充分,为修改完善该法规草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湖州各界对开展文明行为地方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这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体现。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不可能面面俱到,立法过程中要按照“抓重点、好操作、得管用”的要求,突出重点问题,着力解决好城市管理能力、现代信息技术、人的观念与提升文明行为之间的关系,既做到精准管用又体现地方特色。

 

当前:B1(2018年06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