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见义勇为护航美好生活
吴静娴
        据报道,7月31日,江苏省表彰了最美见义勇为环卫工(送报工、送奶工)。其中的关键词“最美”引人注目,这些受表彰的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他们默默无闻地扮靓环境、服务上门,同时还有着一身正气,护航着人们的美好生活,说他们“最美”,他们当之无愧。
        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些“最美”的人来维护。这些环卫工(送报工、送奶工等),他们天天活动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就像密布在人们身边的安全卫士一样。我们试想一下,假如这个群体的所有人,都能够像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们那样,个个儿都是活动的“天眼”,那违法犯罪分子将会无处遁形,也将会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民群众的损失。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出台了见义勇为条例,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以表彰活动的形式进行肯定,在全社会营造了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进一步地让见义勇为典型可亲、可学、可传承呢?笔者有以下建议。
        首先,表彰要及时。见义勇为的事,可以说每天都在发生,如果要几年才集中表彰一次,其宣传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了,这样会让群众感觉到这些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离自己很远,不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因此,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最好能及时认定,比如按照每个月、每季度这样的频率来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这样就可以保持事迹的新鲜度,增强群众对先进典型的认同感。
        其次,表彰主题要接地气,宣传要日常化。“先进个人”“先进群体”这些跟其它表彰一样通用的名词,难以激发群众学习的热情。笔者觉得,特色鲜明的表彰,比如:“最美”“最帅”“卫士”等根据具体事迹来进行命名的才能让广大群众记忆深刻、喜闻乐见。同时,各类官方媒体,各类街道橱窗、标语,应开辟“见义勇为”日常专栏、专题,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见义勇为事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参与见义勇为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断健全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和保护。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明确主体责任,明确财政列支经费,从各方面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让见义勇为人员得到最大程度的鼓励,形成良好导向作用,激励更多的人见义勇为、敢为。
当前:B4(2018年08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