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徐云方
有人落水,救还是不救?遇到劫匪,你能否挺身而出?随着我们遭遇未知危险的升级、付出成本的增加,尤其是在可能面临被救助者或公众的误解时,见义勇为这道选择题的难度就会越来越大。
见义勇为是一种明心见性的行为,正所谓义当所为,勇而为之。见义勇为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时下的社会公众在遇到需要见义勇为的情况时,还是有部分人会先评估危险的等级、双方的实力对比、可能遭遇的损害、能否得到强有力的支援等等……笔者认为,虽然经过一番评估能够减少实施救助者的自我损害,但也可能会降低见义勇为的热情,“没多想”就站出来的人会变得越来越稀少。
在笔者看来,我们不能苛责公众“想太多”,因为见义勇为还尚未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人们无法毫无顾忌地选择勇敢,如果做好人帮了“倒忙”怎么办、自己受了损失由谁负责、责任人没有能力承担责任怎么办等等,这些既现实又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让人们顾虑重重。因此,我们必须要消除顾虑,让见义勇为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内心自觉,不因时因地因人而改变,这样见义勇为才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见义勇为要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还需要培养社会公众无条件支持见义勇为的习惯。在最新的《民法总则》183、184条中有对见义勇为责任分担的明确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就免除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鼓励人们遇到需要有人帮助的情况时大胆施救。同时,相关部门还可以加大对见义勇为的宣传力度,鼓励见义勇为,这样才能构建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此外,相关部门还可以向社会积极公布相关案例,让人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全社会都在为见义勇为提供便利,当人们对此习以为常时,见义勇为也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了。
时代需要见义勇为的勇士,社会也呼唤见义勇为的勇士。国家建设的宏伟蓝图,离不开他们的火热情怀,人民的幸福安宁,更离不开英雄的慷慨付出;见义勇为应该是一座城市精神的重要内容,扶正祛邪、见义勇为应当是每一个社会人的责任与义务,我们需要更多的见义勇为城市英雄。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更要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用模范引领正能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鼓舞人心、树立正气,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精神、关爱见义勇为人员、争当见义勇为英雄的浓厚氛围。
(据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