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民间河长”管理办法出台
民间河长作为河长的眼睛,是河长的补充,既能及时发现河湖问题,又能监督河长及各责任部门更好的履职尽责。日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湖南省湘潭市河长办制定了《湘潭“民间河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湘潭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工作。该办法自今年8月2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湘潭民间河长是专门开展保护河湖公益活动的环保志愿者,其工作范围是: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河长制知识普及、河长制公益活动,倡导生态环境文明理念,自觉践行爱水护水行动,监督并举报企业、个人破坏水环境、水生态的违法行为,协助河长监督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今年,湘潭市积极探索全民治水新模式,创新建立了“河长+河长助手+民间河长”管理体系,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市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担任河长助手,环保志愿者及社会民众担任民间河长,实现了河湖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将河长制这张网覆盖得更宽更广更全更密。 (据湖南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