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已全面建立河长制
        7月26日,江苏扬州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召开。会上宣布,扬州市已全面建立了河长制,并将完善湖长制,为开展河湖管护、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将按省里的统一部署,将工作重心转向河湖治理,由“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加快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中央和省里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以来,该市迅速建立起由市到村的四级河长制体系。据了解,扬州市今年上半年已完成32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337家规模以上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治理、51家化工企业关停、2.16万亩围网养殖拆除、14个重要水体沿线砂石码头关停,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4.3%,全市9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8.9%、水质优良比例为66.7%、无劣V类断面;32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6%、水质优良比例为71.9%、无劣V类断面,省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扬州段“三乱”问题整改率达到61.2%。 (据扬州网)
当前:A4(2018年08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