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蒙自市州市联动高位推进创文工作
本报讯(花祖国)近日来,云南省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高度重视,抓住机遇,州市联创,高位推动蒙自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完善机制。红河州确定了“州市联创,共建共享”的原则,组建成立由州委书记和州长担任双组长的领导机构,由蒙自市委书记、市长任双指挥长的总指挥部,下设11个分指挥部,形成了州市联动,蒙自“主唱”,全社会“合唱”的工作格局。
强化创建特色,着力彰显品牌。红河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采取“攻坚突破、巩固提升、冲刺达标”三步走战略,组织实施宣传教育、市民素质提升、为民惠民、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平安和谐、美丽蒙自建设“六大工程”,通过切实可行的具体抓手和活动载体,打造开放蒙自、和谐蒙自、文化蒙自、美丽蒙自“四大品牌”,确保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特色化、品牌化和规范化。
强化宣传发动,着力营造氛围。今年3月,红河州召开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为充分激发起市民群众主动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红河州利用报刊、网络、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开展创建宣传。州市各类媒体开设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专栏,通过全方位、广覆盖、多形式、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风尚热潮,真正做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对标落实。红河州紧盯测评指标,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精力攻坚克难。通过认真梳理,制定印发工作任务清单,将当前亟须解决的23个问题全部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在主攻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对整体工作进行再深化、再细化、再强化。各责任部门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研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对标对表制定年度创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分工,并实行挂账销号制度,确保创建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强化督查考核,着力压实责任。州市分别成立专项督查组,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州市人大、政协将创建工作列为调研视察重点,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督促检查,促进州市各部门、各工作组、每位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创建职责。坚持“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的正向激励原则,真正形成“创建工作有目标,目标落实有考核,考核结果有运用”的责任落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