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行政中心力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本报讯(陈刚)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投入资金5.4万元,在县行政中心安装了12盏智能化太阳能路灯。据悉,该智能化太阳能路灯具有安全、节能、环保、寿命长、全自动智能控制等特点,安装使用后每年可节约用电1200千瓦时,减少标准煤使用480千克。此次太阳能路灯的安装是安吉县行政中心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两山”思想的积极探索。
        近年来,安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管理举措,成功引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荣获“2017年度湖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设载体,助力创建节约型机关。2017年,制定实施了安吉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在行政中心建立能耗检测系统,广泛开展“节约型”“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共有12家公共机构成功创建为县节水型示范单位。今年,开展“节能降耗,保卫蓝天”节能宣传周活动,完成4期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工作,全力助推县行政中心创建“全国节约型机构”,昌硕高级中学创建“省级节约型机构”,确保13家公共机构成功创建县级节水型单位。二是强管理,推进资源高效化利用。出台安吉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构建“绿色发展、机关先行”的制度化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建立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构建智能化、集约化管理体系;同步引入第三方能耗监测机构和实施社会化服务改革,形成社会资源+机关后勤服务新格局。三是抓落地,加快设施绿色化提升。大力推广新能源、新技术运用,突出厨余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在行政中心建成日处理能力为300千克的餐厨垃圾处理站,日生成可回收生物肥料70千克;全力争取行政机关垃圾分类省级试点;完成行政中心7000盏LED灯组的改造,年节约用电近14万千瓦时;配合综合执法局在行政中心区域建成24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倡导“绿色出行”。
当前:B2(2018年11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